回复 苟宁 : 她是侯府嫡出千金,才貌双全,端庄淑雅,明媚娇艳灿若盛世牡丹。然,她生性凉薄,睚眦必报,人不犯我,我去犯人,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他是身体病弱的当朝太子,慈悲为怀,贤名远播,悲悯众生堪比佛子下凡。然,他手段狠毒,残忍冷血,坏事做尽,偏偏所有人都觉得他最无辜。两人本该毫不相干,她却不小心撞破他的真面目,于是她从侯府暗掌风云的幕后黑手变成了随时被他拎去观摩现场的小可怜。找个靠山想要摆脱魔爪,大婚前夜却惨遭抛弃,沦为笑柄,他幸灾乐祸顺毛:“乖乖听话,孤赐你一个夫君。”然后,她成了太子妃。摔,这什么仇什么怨?-----”
回复 贾斯汀凯利: 这部《做暧暧xo细节》穆里尼奥:“孙吴?噢,他在场上每一次触球都无比美妙,他是足球场上最伟大的表演家……” 记者:“但是何塞,如果我没记错,你曾经评价他是假摔表演家……” …… 瓜迪奥拉:“孙吴?他是个现实主义者,在场上每一次拿球都有明确的目的,他压根不在乎足球的观赏性,是的,我不喜欢他。” 记者:“但是,何塞普,你曾经评价他是能和哈维并列的传球艺术大师……” …… 孙吴:“假摔?表演?艺术?这些标签都是次要的,我只是追求荣誉,喜欢胜利。”
回复 乔恩卢卡斯 : 笙笙,笙笙……他总是这样唤她,温柔而缱绻。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一身明华,公子如玉,矜贵优雅,呵,那是那些‘别人’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他有个温柔的名字,叫时瑾。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在她公寓的电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赞叹,眼睛移不开,“我能……摸摸吗?”他诧异。她解释:“抱歉,我有轻度恋手癖。”他迟疑了比较久:“抱歉,我有轻度洁癖。”顿了一下,很认真,“只摸一下可以吗?”摇滚巨星姜九笙,是个恋手癖,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凑巧,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来,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他背着身,拿着手术刀,满手的血,满地的血,一地残肢断臂,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她问:“你在做什么?”他说:“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将她的衣服撕碎,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他说:笙笙,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说:笙笙,医不自医,我是病人,血能让我兴奋,让我杀戮,而你,能让我嗜血,是我杀戮的根源。他说: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杀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说:时瑾,地上有血,会脏了我的鞋,我要你抱着我走。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陪他堕入地狱。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愿意为她放下屠刀。备注:本文治愈暖宠风,1v1双处,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温润如玉’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滚浴缸的荡漾故事。。